2025年5月15日国内十大杠杆炒股平台,海淀法院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《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》并通报八个典型案例,本案系通报案例之一。
案 情 简 介
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,被告人郭某某作为某短视频平台主播运营人员,利用管理主播等职务便利,向主播张某等四人索要或非法收受钱款共计人民币300万元,用于购房、购车、网络游戏、日常消费等,现涉案钱款均未起获扣押。2023年2月15日,郭某某自动投案。
法 院 审 理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郭某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。依法判决:被告人郭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。案件宣判后,被告人未上诉,检察院未抗诉,现判决已生效。
法 官 说 法
本案系短视频平台运营人员利用管理平台主播的“平台软权力”,收受和向主播索取贿赂款的案例。被告人系平台普通员工,但因具有了管理权,对于主播的视频内容、业务统计等具有一定程度的决策权,加上大部分涉虚拟平台事项管理缺乏客观评价标准,导致其在小小职位上“大有可为”,一年多的时间内收受贿赂达300万元。这种行为不仅不利用平台管理,更加容易败坏行业风气,影响行业生态。
在流量利益巨大的“大厂”,权力变现行为在基层员工中同样存在,对于具备管理职权的员工,应加强廉洁教育,并制定客观的业务评价标准,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,减少权力寻租空间。
(文中均系化名)
来源:北京海淀法院
哈福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